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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N型特派員徵件辦法

  • 其他

  • 活動時間:2023.04.21~2023.11.30

指導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協辦單位

一、 目的:

為積極擴展青年參與本府青年發展事務,本府提供獎金及發表平台,鼓勵青年化身為全台駐地特派員,以寫作方式深度挖掘並報導散落在全台各地彰化人值得被關注的人事物,除可發掘及培養青年自身的創作潛能,亦可擴大關心本府青年發展的人數,進而提高青年對於公共參與的熱忱。

二、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三、 參加對象資格:

所有對於彰化青年發展事務具有熱忱的15歲以上45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四、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最新消息>N型特派員徵件報名,填寫相關資料及上傳作品電子檔案(https://youth.chcg.gov.tw/)

五、 徵件內容及獎勵方式:

(一) 主題自訂,但不得涉及特定商業廣告或政治宣傳。

(二) 內容由全台各特派員撰寫彰化人在全台各地發光發熱的相關故事,舉例如下:

(1) 彰化人在各地自行成功創業的故事。

(2) 彰化人個人成就獲得特別殊榮的事蹟。

(3) 彰化人原創商品具有與彰化連結的特殊情感來由。

(三) 每則內容約2千字左右為原則並檢附照片至少3張。

(四) 如經獲選之作品,每則可獲獎金新臺幣3千6百元整,並刊登於本府青年發展處網站。

六、 審稿方式:

(一)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審核。

(二) 評分比重如下:

(1) 內容(35%):故事內容完整性及結構性。

(2) 照片(30%):照片佐以補述故事的搭配性、美感度。

(3) 創意(20%):含原創性、佈局巧思。

(4) 文辭(15%):內容整體流暢度、用字遣詞及表達能力。

七、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四)23:59止,每月視收件狀況辦理審查。

八、 公布獲選名單:

原則於每月月中發布,獲獎作品將以電話通知,獲選之文章將刊登於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網站等官方宣傳平台。

九、 注意事項:

(一) 投稿規範:

1.不接受紙本報名,如未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不全、格式不符規定,則視同報名未完成,逾期不受理補件。

2.參加者須確實填寫正確資料,並符合本辦法規範參加資格。若經核對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選資格。

3.請勿一稿多投、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過(含網路、校園文學獎及刊物)。

4.參加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其侵犯著作權部分自行負責。

(2)作品曾公開發表(含網路、校園文學獎及刊物)。

(3)不符參選資格者。

5. 每位參加者報名之參加作品數量不限。

(二) 格式規範:

文字作品一律電腦打字,版面大小A4,採直式橫向繕打(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 標題字體以標楷體18級字、內文以標楷體14級字為標準,並編列頁碼,完稿格式需為可編輯之文字檔(非pdf)。

(三) 獲獎規範:

獲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並授權彰化縣 (代表機關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於任何地方、 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 。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彰化縣政府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除本活動獎金外,不另支付版稅及其他任何報酬,並應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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