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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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05.05

彰化縣政府為培養青年具備即戰力,於111年9月30日訂定「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透過產官學三方合作提供青年至企業實習,協助青年為未來正式踏入職場作準備,為配合實務運作,符事業單位延攬人才需求,鼓勵更多青年透過實際至企業實習,增進對產業脈絡與職場環境之瞭解,爰修正本計畫,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放寬實習青年資格,凡戶籍或學籍為彰化縣,且年滿15歲至29歲之在校青年皆可加入計畫,至企業實習。(第三點)

二、配合實習青年資格放寬,爰刪除職場實習期間之限制。(第五點)

本計畫修正公告自112年5月9日起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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