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歷史老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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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1.26
【彰化縣歷史老屋補助】
申請日期:113年度受理申請期限為 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申請資格:
建築物位於彰化縣。
民國60年(含)前興建完成。
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
(欲查詢是否具文化資產身分,可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進行查詢)
補助類別及金額:
小型修繕類: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文化經營類:每案補助老屋承租人每月租金最高5,000元。
補助辦法及申請文件可至本頁下方相關連結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erRi7g_3baE7s70vCuw1CZZD9aTFTD_
文化局洽詢電話:04-7510709分機106-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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