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歷史老屋補助

  • 新聞焦點

  • 發布時間:2024.01.26

【彰化縣歷史老屋補助】

申請日期:113年度受理申請期限為 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申請資格:

建築物位於彰化縣。

民國60年(含)前興建完成。

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

(欲查詢是否具文化資產身分,可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進行查詢)

補助類別及金額:

小型修繕類: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文化經營類:每案補助老屋承租人每月租金最高5,000元。

補助辦法及申請文件可至本頁下方相關連結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erRi7g_3baE7s70vCuw1CZZD9aTFTD_

文化局洽詢電話:04-7510709分機106-蔡小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