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不得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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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10.18

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饋贈,不得販賣,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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