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利息補貼~開放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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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5.17
彰化縣政府為減輕彰化縣青年就學貸款之還款壓力及負擔,並促進彰化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及穩定就業。
補貼對象:設籍於本縣,年滿18-45歲本國籍青年,其在學期間已申請就學貸款者。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溯自112年3月1日已就業者)
依法參加勞工保險
工作地點在彰化縣內
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滿30日以上
申請人於本要點生效日前(溯自112年3月1日)已就業者,且於本要點生效日後持續受僱滿30日以上,並符合前項規定者,亦適用之。
申請流程:檢附相關文件,按季【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及12月31日】向本府提出申請
(申請者須於申請日前15個日曆天內提出申請,逾期者不予補助)補助標準:按季核發,最高補助24個月
(利息補貼金額之認定,以向金融機構繳交利息之收據所列金額為準,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應檢附文件:
就學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附件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初次請領需檢附】
領據【附件二】
切結書【附件三】
身分關係聲明書【附件四】
在職證明書【經事業單位用印,有公司大小章或人事(資)專用章】
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 【可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個月內向貸款金融機構繳交利息收據正本
申請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初次請領需檢附】
受理方式:親送或委託他人交付本縣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或掛號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青年發展處職涯發展科(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彰化縣政府促進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免利息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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