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化縣員林青年住宅」抽籤辦法】

  • 公告

  • 發布時間:2026.06.29

公告事項:

一、經本府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府辦理公開抽籤決定正、備取承購人。資格審查合格名單與不合格名單詳如附件1。

二、抽籤日期:115年7月30日上午10時30分。

三、抽籤地點:彰化演藝廳。(地址:彰化縣彰化市東興里中山路二段416號)

四、讓售戶數:優先保留戶7戶、一般戶35戶,合計42戶。

五、抽籤過程聘請律師及政風人員全程見證。

六、資格審查合格名單,每1申請案號製作1張籤卡獨立抽籤,籤卡上僅載明案號,不載姓名,請申請人牢記申請案號。

七、抽籤流程(如附圖):

(一)抽優先保留戶正取7人:優先保留戶籤卡獨立抽籤,未中籤卡併入一般戶再次抽籤。

(二)抽一般戶正取35人:優先保留戶及一般戶籤卡混合抽籤。

(三)抽正取選屋序位:優先保留戶正取7人及一般戶正取35人,共計42張籤卡,混合抽取選屋序位(選屋序位1至42)。

(四)抽備取序位84人:優先保留戶及一般戶籤卡混合抽籤(備取序位1至84)。

八、抽籤流程說明:

(一)抽籤前清點籤卡:展示合格名單及籤卡,由見證人員清點確認名單與籤卡相符。

(二)抽籤前先展示並確認籤筒淨空,再放入籤卡。 抽籤場所設置大型看板,抽出之籤卡依序放置於看板展示。

(三)抽籤全程錄影並投放會場兩側電子螢幕。

(四)抽籤結束後,現場民眾可於臺下拍照抽籤結果看板。

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合格者,應配合出席公開抽籤作業,如因故未能出席,且未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視為放棄承購資格。

(二)請於抽籤當日上午8時30分至10時00分間完成報到簽名作業,如因故未能親自出席,得由代理人出示委託書正本(如附件2)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代為辦理;逾時未完成報到及未能提供前述證明文件者,均視為放棄承購資格,申請人不得異議。

(三)抽籤場地因容納人數有限,為維護現場秩序,僅限審查合格者或其委託代理人出席以一人為限;其餘眷屬及一般民眾一律不開放入場。

(四)公開抽籤後,本府依土地法第25條、彰化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辦理讓售作業程序,待相關行政程序完成,將以書面掛號公文正式通知「正取」中籤人至本府確認身分及後續承購意願。請於通知期限內之上班時間,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府青年發展處辦理,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

(五)讓售過程因故有放棄承購、逾期未辦理、文件不實或其他喪失資格者,由本府依備取序位通知遞補。

公告【「彰化縣員林青年住宅」抽籤辦法】 - 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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