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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青年安薪就業計畫

  • 享補助

  • 最新更新時間:2024.10.21

一、補助對象
  設籍於本縣,且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留鄉青年:未在學且於112年1月1日後初次於本縣尋職就業者。

  2.返鄉青年:戶籍在本縣,112年1月1日後從外地返鄉就業者。

  3.移居青年:戶籍遷至本縣,112年1月1日後於本縣就業者。

二、申請資格 >>>113年7月23日最新修正說明<<<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並具備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本府申請穩定就業獎助金:

  1.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

  2.實際工作地於本縣轄內。

  3.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

  前項受僱期間之認定,自青年到職投保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本計畫之受僱期間。

三、補助標準
  經審核通過後,每月發給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四、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穩定就業獎助金申請書【附件一】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初次請領需檢附〕

  4.領據【附件二】

  5.切結書【附件三】

  6.身分關係聲明書【附件四】〔初次請領需檢附〕

  7.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影本(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有效期限為申請日前一個月內)

  8.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9.每月薪資明細表或薪資轉帳紀錄影本

  10.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初次請領需檢附〕

  11.在職證明書〔公司設立登記地點不在彰化縣內需檢附,經事業單位用印〕

  12.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青年初次就業需檢附〕

五、受理方式
  親送(或委託他人交付)或掛號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彰化縣政府青年安薪就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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