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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青年安薪就業計畫

  • 享補助

  • 最新更新時間:2025.11.17

一、補助對象(本計畫於112年6月1日公告,並溯自112年1月1日生效。)
  設籍於本縣,且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留鄉青年:未在學且於112年1月1日後初次於本縣尋職就業者。

  2.返鄉青年:戶籍在本縣,且於112年1月1日後從外地返鄉就業者。

  3.移居青年:戶籍於112年1月1日後遷至本縣,且於本縣就業者。

二、申請資格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並具備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本府申請穩定就業獎助金:

  1.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

  2.實際工作地於本縣轄內。

  3.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

  前項受僱期間之認定,自青年到職投保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本計畫之受僱期間。

三、補助標準
  經審核通過後,每月發給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四、受理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僅須郵寄領據),申請網址:彰化縣政府數位便民櫃台

  註:領據正本請寄送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彰化縣政府青年安薪就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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