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利息補貼
享補助
最新更新時間:2024.10.21
目的:為減輕彰化縣青年就學貸款之還款壓力及負擔,並促進彰化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及穩定就業。
一、補貼對象:設籍於本縣,年滿18-45歲本國籍青年,其在學期間已申請就學貸款者。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三、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
1.依法參加勞工保險。
2.工作地點在彰化縣內。
3.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滿30日以上。
申請人於本要點生效日前已就業者,且於本要點生效日後持續受僱滿30日以上,並符合前項規定者,亦適用之。
四、申請流程:檢附相關文件,按季【基準日為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及12月31日】向本府提出申請。
五、補助標準:按季核發,最高補助24個月
(利息補貼金額之認定,以向金融機構繳交利息之收據所列金額為準,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六、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就學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附件一】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初次請領需檢附〕
4.領據【附件二】
5.切結書【附件三】
6.身分關係聲明書【附件四】〔初次請領需檢附〕
7.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可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
8.在職證明書〔若公司設立登記地點不在彰化縣內,需另檢附之文件,經事業單位用印〕
9.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10.還款通知書及三個月內向貸款金融機構繳交利息收據正本〔以活存帳戶繳納者請提供還款明細〕
11.申請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初次請領需檢附〕
七、受理方式
親送(或委託他人交付)或掛號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彰化縣政府促進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免利息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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