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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

  • 享補助

  • 最新更新時間:2024.03.21





▋ 計畫內容

為培養青年具備即戰力,並鼓勵本縣企業參與人才培育,只要企業透過計畫僱用在校青年(實習或工讀皆可),並依法(薪資符合最低基本工資)提供實習總時數達240或480小時以上實習職缺,就可申請職場實習補助費及訓練指導費。

  • 青年實習時數達240小時:補助企業職場實習補助費7,000元、訓練指導費5,000元,合計12,000元。

  • 青年實習時數達480小時:補助企業職場實習補助費14,000元、訓練指導費10,000元,合計24,000元。

若青年畢業後繼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薪資達28,000元以上,經審核通過後,每人每月發給就業獎勵金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新臺幣12,000元。



▋企業加入資格

1.依法設立登記於本縣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或可提供本縣實習職缺之他縣市企業。

2.企業須提供實習時數達240小時或480小時以上之實習職缺,並提供每月27,470元或每小時183元以上之薪資,且依法為青年投保勞保/就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申請方式】 持續受理申請中!!

即日起開始申請,填寫線上表單,由主辦單位核准後,方為本計畫實習企業。

▋實習企業-僱用獎助金補助申請方式

1.填妥申請書(附件一至附件五)後,請連同應檢附文件,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辦理。 (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

2.並填寫線上「實習後實習生滿意度調查表」&「實習後企業滿意度調查表」。



▋青年加入資格

學籍或戶籍為本縣,且年滿15歲至29歲在校青年。>>>112年5月9日最新修正說明<<<

>>僱用15歲以上未滿16歲童工須注意事項<<

▋實習媒合

1.青年可逕至本處「彰青創薪實習站」專區投遞履歷,或自行尋找職缺。

2.企業得自行面試、錄取青年。

(青年自行尋職成功後,可請公司至線上填寫表單,審核通過後亦可加入本計畫)

▋就業獎勵金補助認定標準

青年畢業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符合以下資格~

1.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2.實際工作地於本縣轄內。

3.以按月計酬且依法定正常工時提供勞務之全時勞工,及薪資達新臺幣28,000元以上

4.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

▋實習青年-就業獎勵金請領方式

1.第一次申請請於填妥申請書(附件六至附件九)後,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辦理。

2.再次申請提交文件:獎勵金補助申請書、當月薪資明細表或轉帳影本、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Email 至 ssuyu71215@email.chcg.gov.tw(領據、切結書用印正本須另郵寄至青年發展處)

詳情請洽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張小姐04-7121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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