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
享補助
最新更新時間:2026.05.29
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宣傳影片
為培養青年具備即戰力,並鼓勵本縣企業參與人才培育,只要企業透過本計畫僱用在校青年,並依法提供符合最低基本工資之實習(或工讀)職缺,且總時數達480小時以上(時數自112年1月1日起累計),即可申請每一職缺新臺幣2萬4,000元之僱用獎助金。
另依實習時數核給不同補助額度:達360小時以上未滿480小時者,核給3/4補助額度;達240小時以上未滿360小時者,核給1/2補助額度;達120小時以上未滿240小時者,核給1/4補助額度。
青年於畢業後如繼續留任原實習(或工讀)企業任職,經審核通過後,每人每月發給就業獎勵金2,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最高可領取新臺幣1萬2,000元。
1.依法設立登記於本縣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或可提供本縣實習/工讀職缺之他縣市企業。
2.企業須提供實習/工讀時數至少達120小時以上之職缺,並提供每月29,500元或每小時196元以上之薪資,且依法為青年投保勞保/就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申請方式】 持續受理申請中!!
即日起開始申請,填寫線上表單(另開新視窗),由主辦單位核准後,方為本計畫實習企業。
1.填妥申請書(附件一至附件五)後,請連同應檢附文件,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辦理。 (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
2.並填寫線上「實習後實習生滿意度調查表(另開新視窗)」&「實習後企業滿意度調查表(另開新視窗)」。
學籍或戶籍為本縣,且年滿15歲至29歲在校青年。>>>113年7月9日最新修正說明<<<(另開新視窗)
>>僱用15歲以上未滿16歲童工須注意事項<<(另開新視窗)
1.青年可逕至本處「彰青創薪實習站(另開新視窗)」專區投遞履歷,或自行尋找職缺。
2.企業得自行面試、錄取青年。
(青年自行尋職成功後,可請公司至線上填寫表單(另開新視窗),審核通過後亦可加入本計畫)
青年畢業後留任原實習/工讀企業就業,且符合以下資格~
1.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2.實際工作地於本縣轄內。
3.以按月計酬且依法定正常工時提供勞務之全時勞工。
4.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
填妥申請書(附件六至附件九)後,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辦理。
詳情請洽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張小姐04-7121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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